明夕何夕,君已陌路(壹)

婶婶又来叫我起床了,其实我最讨厌别人吵我睡觉了;睡觉是一件那么幸福的事情,幸福得似乎什么都可以不要,什么都可以不管——被迫离开这样的世界,总会心情郁郁。

据说婶婶拿锅碗瓢盆弄醒我时,我喊着”作恶多端的罗煞鬼婆, 既然落在你的手里, 要杀要剐不用多说废话”才睁开了双眼。这多少只是戏剧性的处理手法而已:我白日做梦自然有,罗煞鬼婆兴许梦见过吧,被婶婶拍醒则是几乎天天如此——可惜这些事情没有碰巧遇到一起;至于喊出那样铮铮铁骨的话,嘿嘿,我乐得大家认为我正是铁骨铮铮。游戏也好,电视也好,多个桥段多个情节有何不可;然而本来只是个会做做侠客梦的营营小人物,游手好闲,却被拉着做了一回主角,满足了写游戏人无意识的心理投射,也见到了看游戏者精神的压抑和对情感的无能——去他人的世界寻找自己的感动,去身外的事物寻找内心的愉悦或失落。

我又何尝不是如此?

所以,故事是真实与想像奇妙的混合。所谓真实,只是唱诗者心底的愿望;所谓想象,无非是对生活的背叛。

遇到几个苗族人来投宿,我知道故事正在开始。他们服饰用色为黑,便称“黑苗”;其实他们不喜欢被称为“苗族”,“苗”是汉族对他们的蔑称。无论如何,他们总是怪怪的外人;但既然包下了客栈,又给了我500文赏钱,我自不会多说什么。

婶婶要我去赶走一个醉道士,我不知道他是所谓“一饮尽江河,再饮吞日月”的酒剑仙,在我眼里他只是个醉酒的酸道士。醉者在别人眼里不是无聊的疯子便是逍遥的散仙,若非叫人不屑则必让人仰羡;然而谁知这背后又是个什么故事?“李白斗酒诗百篇”,这多么浪漫——虽然浪漫的代价是“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”。

但我仍然讨厌电视里那个不知所谓的酒剑仙。酒剑仙本是故事里的一个符号,我叫李逍遥但何曾逍遥;酒剑仙才是看上去的逍遥者。而那个失去了巫后而与圣姑有了私生女阿奴的人,只能让我恶心而没有半点逍遥的影子。中国人喜欢精神上出世,因为逍遥从来求之而不得。

我用掺了水的桂花酒打发了酒剑仙。至于他说山神庙传授剑招——酒醉之人的话,嗯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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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条评论。

  1. 555,看来你是梦里的人,跟你两个世界的,难得有什么交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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